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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与供应链管理规范》等 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函
发布时间:2025-08-06 11:10:33

各有关单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强调“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唯有坚持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合作,才会带来共赢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逐渐壮大、紧密联系,各方已成为全球合作链条中的一环,日益形成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我国日益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有利于我国更好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机遇,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与合作,提升在全球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中的地位,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空间,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供应链管理作为连接生产、流通与消费各个环节的关键纽带,其规范程度对于国内统一大市场的高效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规范且高效的供应链管理能够提升市场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从而有力推动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进程。

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和有序衔接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信用工作委员会根据《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联合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编制《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与供应链管理规范》、《服务国际市场供应链管理指引》、《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规范》三项团体标准。

为高质量完成标准编制工作,更好提升标准的适用性和代表性,我们诚挚邀请贵单位参与标准的编制工作,对标准的编制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专函。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

 

附:                  有关事项说明

起草单位条件(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起草单位应为相关行业和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独立法人机构,主要包括:生产、销售、采购、物流、仓储、电商、平台服务等相关企业,金融、保险、法律、知识产权等领域服务机构,以及供应链数字化服务专业机构。 

2.起草单位重视标准化工作,在相应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具有其他代表性,并能够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助力标准研制工作开展;

3.起草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标准化工作流程,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研制的各项工作。

4.熟悉标准化工作流程,具有标准制修订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起草单位权利

1.在正式发布的标准起草单位名单中,列入单位名称;

2.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标准起草人名单每单位不超过2人

3.分享本单位的相关经验和研究成果对标准编写内容提出建议权利

4.优先参与标准实施试点,包括合规体系建设、从业人员培训、试点示范等;

5.起草单位人员可优先参与我会组织的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培训学习,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可获得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通用。可作为人才统计、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科研项目申报、高技能人才表彰、政府奖励津贴(如住房补贴、人才落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等的重要依据。

、承担义务

1.起草单位应能为标准研制提供专家支持,能够全程参加标准编制过程中调研、工作会议等,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相关标准技术方法等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编制工作提供参考;

3.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在相关技术领域内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研讨,收集各方反馈意见;

4.根据需要为标准研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经费支持。

、报名方法

同意参与标准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请填写《起草单位回执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连同有关文字材料扫描至标准起草组。

起草组联系人:尚伟龙   联系电话:010-53680505  13520178635(同微信)